一、总结6月份安全情况
2018年6月份全司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事故发生频率较高,主要集中体现在一车队和三车队,请有关车队管理人员要提高认识,加以重视,加强管理,及时采取相关措施遏制大事故发生的苗头。分析认为事故的发生率与季节和外界环境的变化给驾驶人员产生影响,另外驾驶员经过了紧张节日运输的过程,思想上松懈有关。请各单位提高警惕,高度重视,加强监督检查和安全教育宣传,重点在于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防止大事故的发生。
二、法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节 机动车驾驶人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条 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
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
第二十一条 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三、安全继续教育学习内容:高温条件下的驾驶注意事项
(一)、不要戴颜色过深的墨镜
墨镜的暗色能延迟眼睛把影像送往大脑的时间,这种视觉延迟又造成速度感觉失真,使戴墨镜的司机作出错误判断。有研究表明,颜色过深的墨镜会把司机对紧急情况的反应时间延长100毫秒,增加2.2米的急刹车距离。
(二)、不要疲劳驾驶
夏日温度高,容易疲劳、打瞌睡。因此,要保持足够的睡眠时间,保证精力充沛。行车中如果感到困倦,应及时停车,适当休息一会儿,待头脑清醒后再继续开车。
(三)、防止汽车自燃
1、出行前一定要检查一下车辆的高、低压线路是否短路或老化;
2、 插头是否松动;
3、 蓄电池是否处在正常工作状态;
4、 油路是否有漏油;
5、 在车内配备灭火器并熟练掌握操作方法以防意外。
(四)、经常检查汽车轮胎的气压
随着气温及路面的温度逐步升高,高速或者长途行驶,胎压很容易上升,引发爆胎。为了安全,请您经常停车降压。
(五)、行车要格外小心
天热时,人们喜欢打伞遮阳,而为了遮住阳光,伞的高度一般都比较低,挡住持伞人的视线。因此开车时、特别是超车、拐弯时,一定要格外小心。
(六)、切忌穿拖鞋驾车
穿着拖鞋开车如果发生紧急情况,如果踩油门或刹车时拖鞋不跟脚,很有可能因此延误刹车时机,造成交通事故。
(七)、不宜使用气体打火机
盛夏热浪滚滚,有些司机有抽烟解乏的习惯。点燃香烟后一般也会顺手把气体打火机放在仪表台上。这样做非常危险。一次性使用的气体打火机,其盛装液态气体的塑料容器,在40摄氏度以上时,气体会受热膨胀。塑料壳体会因受热而发生爆炸。虽然气体打火机的爆炸威力不大,但在车内和一些油料、易燃物等放在一起时,一旦发生爆炸,很容易引起火灾,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在炎热的夏季,司机不宜使用气体打火机,再说,行车时抽烟也是不允许的。
(八)、不宜长时间开空调
装有空调器的车辆,密封性能较好。绝大多数人在这种环境中待几个小时就会有头晕、倦怠的感觉,记忆力也会减退,那是因为发动机怠速运转时,汽油燃烧不完全,会产生一氧化碳。同时,车内人员呼出大量二氧化碳,使车内氧气急剧减少。因此,应适当调节空调工作状态,或每隔一段时间打开车窗透透气。
舒城县通运公交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1日